電影《仁妻》講述一位妻子為夫代筆40年,令丈夫獲取諾貝爾文學獎。無獨有偶,班傑明.莫澤(Benjamin Moser)撰寫的最新傳記《桑塔格:她的生活》指出,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是第一任丈夫菲利普.里夫的開創性著作《佛洛伊德:道德家的思想》的真正作者,她是在簽署離婚協議後,為了不被搶走自己的孩子,同意里夫擁有獨家署名權的。
為人代筆不是什麼稀奇的事,各大機構對外文宣的署名是機構負責人,但實際執筆的可能都是文秘公關。受人酬勞,為人效力,如此而已。還有人只喜創作,不喜留名,假託古人之名撰寫著作,也是一種代筆,只不過卻未問過古人是否願意有這樣的代筆了。再有則是如 「仁妻」和桑塔格般為丈夫代筆。有些女性甘當丈夫背後的女人,只望丈夫出頭,就是自己的榮耀,這本是你情我願。不過, 「仁妻」到後終忍不住和丈夫攤牌,桑塔格也是離婚時迫於無奈,顯見女性也有獨當一面、維護自我之心,這樣的情況下做代筆,就顯得委屈了。
其實現代女性要成為作家,機會不遜於男性,《哈利波特》的作者JK羅琳就是代表,桑塔格也大名鼎鼎。不過,本文所舉兩例都是女性為夫代筆,卻鮮聞男性為妻代筆,大概妻子、母親的角色較為甘於默默付出吧。男性為妻代筆又會是怎樣的故事?
童暉:學研社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