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會有類似經驗,路過正在維修的大廈或建築地盤時,既要慎防大廈有零碎瓦礫掉下,又要避開放置在路面的環保斗而繞路,好不狼狽。
這些環保斗,通常被放置在馬路邊,在行人路和行車路中間,又或在停車位,很多時被留置在馬路的轉角位,阻礙駕駛人士和路人的視線,增加交通意外發生的風險。筆者就曾在晚上見到有腳踏單車人士因視線受阻而翻車,險象環生。
環保斗內的廢棄物,包括容易生火的木材和助燃的化學物品、而凸出的木材、竹枝、金屬屑片也對社區、居民和路經的車輛造成滋擾及危險。
環保斗的用途是作臨時存放建築和裝修廢料,然而,每個近三米高的環保斗,卻衍生不少問題,包括積水會招惹蚊蠅,發出陣陣惡臭;環保斗也會佔用原本的行車線和行人路,造成人車爭路;環保斗既不是車輛,斗身往往只刷上一個商用電話號碼,管理環保斗又不知屬哪個衙門的責任了。
筆者建議政府要對環保斗作規管,如登記機制,而承辦商亦要領有指定牌照才能營運,日後環保斗衍生任何安全、衛生、 「違泊」問題,政府部門才能即時跟進。環保斗已成為社區和馬路的計時炸彈,警務處交通部、食環署、地政總署、消防處宜主動跟進十八區內的環保斗放置情況,防患未然。
朱家健: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香港資深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