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明:無合約老師儼如黑工

當筆者還是個大學生時,有長輩曾說: 「你應該讀多個教育文憑,將來疊定心水教書,有保障、安穩,人工高假又多!」,當時聽到這番話也覺得有點 「輕不着地」。教書,對老行尊來說當然羨煞旁人,但對我們這一代卻非如此,隨時更好像 「黑工」般無保障,並在毫無合約規管下任由校方亂搬龍門和剝削。

為何教師會如 「黑市勞工」?事關,筆者近日收到工會轉介的求助個案,並聯同他們召開記者招待會,該名老師即使有病在身,亦無阻其教學熱誠,而且在面試期間開誠布公,向校方申報病歷,該學校最終亦聘請他為該校的 「1年合約文憑教師」。

不過,事主由工作第一天已屢向校方索取合約,惟該校校長時常以 「唔得閒」、 「教職員無整好合約」為由諸多推搪,直到事主被解僱的一刻;該學校還以 「日薪代課」作結算薪酬,甚至拒絕在無合約的情況下支付1個月代通知金,並以 「7日生活津貼」作打發。

現時,不論教育局也好,以至整個勞動市場,存在許多漏洞,讓無良僱主乘機剝削員工應有的勞工保障,令僱員蒙受損失。筆者認為,教育局應以身作則,為一眾教師訂好完善的設施,確保教員的勞工權益;其中,局方應訂立相關規例讓校方在有效期內給予僱員制定合約,令他們得到應有的保障。同時,教育局亦實應檢討當中漏弊,並予以相關罰則以作阻嚇,以避免出現 「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徹底欺騙應徵的教師。

更重要的是,在今次的個案中,事主曾以校方「有出颱風停課」的薪水,這代表其職位並非逐日計算的 「日薪代課」,惟事主以這點作爭論時,教育局則以 「校本」為由而無權干涉別人支付薪酬的模式。誠然, 「校本」這個詞彙並非用作推卸責任的理由,令《教育則例》所列的規範形同虛設。筆者認為,教育局應重新檢視對學校採取無為的態度,令《教育則例》等有法可依,保障教育工作者的勞工益。

其實,教學這個工種並非如 「離地」長輩所言般「安定、福利多、假期長」,而且,教育並不是單一「教學」,正如韓愈《師說》中: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現今的教育工作者的職責更為多元,與學子的關係更為緊密。如果,老師們本着熾熱的心教學,換來的卻是校方的無情摧殘,令他們熱情不再,長遠影響的只是我們的下一代,這又何苦呢?

何啟明: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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