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設大廈管理小組 收集民意助修例

大埔宏福苑早前發生五級大火,揭示妥善管理大廈的重要性。全港十八區區議會新一年在轄下設立 「大廈管理工作小組」 ,以便提交大廈管理方法相關建議。有受訪的學者皆認同成立小組,期望工作小組具備實際的權力及資源,就重要的大廈管理問題進行深入調查。

主要有三項職權範圍

根據民政總署向全港各區區議會提供的文件顯示,大廈管理工作小組的職權範圍主要有三項:包括,一,按區議會主席要求,收集區內人士就區內大廈管理的意見,就良好大廈管理方法向區議會提交意見摘要及應對建議;二,區議員按其地區服務經驗就良好大廈管理作業模式進行分享交流,並向區議會提交相關的建議;三,協助宣傳和推廣良好大廈管理,包括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和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有關大廈及物業管理資訊,以及民政總署的各類大廈管理支援服務。

工作小組的任期與本屆區議會相同,至2027年12月31日止。小組主席由區議會主席委任。民政處代表會列席會議。

▲各區民政事務處經常舉辦大廈管理工作坊

據《龍週》記者了解,九龍區的五個區議會已成立小組,部分更已有小組主席和成員名單。黃大仙區議員越毅強接受《龍週》訪問時表示,非常支持相關政策,認為工作小組能完善地區治理系統,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越毅強指出,現時區內私人住宅大廈管理長期面對多項痛點,包括在成立工作小組前,大廈管理缺乏有組織的討論平台,法規推行及管理優化進度緩慢等。相信工作小組成立後,可對地區大廈進行統一管理,加強執法力度,同時透過跨區經驗交流及個案分享,快速制訂解決方案,並直接透過區議會上報,大大提升行政效率。

▲一些舊樓不時出現上層單位影響下層單位的情況

提供渠道 統一管理地區大廈

中文大學政務與政策科學學院講師孔永樂接受《龍週》訪問時也表示,支持區議會設立大廈管理工作小組,認為提供了一個有效渠道,收集香港各區有關管理大廈的意見及相關問題,並加強各方對大廈管理方面的知識與協調能力,最終有望通過新機制讓政府對有關問題採取糾正措施。

孔永樂表示,本港私人住宅大廈管理的水平參差不齊,特別對於涉及安全的隱患,市民或住戶可向大廈管理人士投訴情況,但無法確保大廈管理公司甚至政府有關部門對其進行調查、協調及採取糾正措施。

他說: 「我期望工作小組具備實際的權力及資源,就重要的大廈管理問題進行深入調查。現時工作小組屬起步階段,如果後期發現各區存普遍問題,或可將問題轉至立法會層面進行討論。」

宏福苑大火揭發大維修工程涉嫌貪污,圍標問題再次引發社會關注。民青局局長麥美娟1月14日出席本屆立法會首次大會時透露,將從五大方向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以提升大型維修及大額採購的透明度與業主參與度。

有關方向包括:一、提高議決大型維修工程和大額採購時業主需親身出席和投票的門檻,按合約金額設不同級別,金額愈高,業主需親自出席門檻愈高;二、若涉大維修,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即「授權票」 須設上限,大廈須張貼告示列出各單位授權予誰;三、完善大維修及採購的利益申報制度;四、釐清業主大會的召開、議程、取消、延期等安排;五、賦予當局更多權力,在管委會不能正常運作或未能處理法團事宜時介入。

根據目前的《建築物管理條例》,要召開屋苑法團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為全數業主10%,若涉及每個單位平均逾三萬元採購價的大型維修工程,採購決議必須獲5%業主或100名業主親自投票才可通過。

有媒體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大火後不少屋苑發現管理問題,要求當局支援,區議會新成立的大廈管理工作小組,今後要與政府部門為法團提供支援及意見,並蒐集意見協助政府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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