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欣:發展地下空間

政府早年曾提出 「城市地下空間發展:策略性地區先導研究」,對四個地區進行地下空間發展潛力研究,以探討在幾個重點商業區發展地下空間的可行性。有關研究在8月完成了第二階段的公眾參與,正擬備相關報告。

事實上,從近年的施政報告可見,政府有決心解決本港土地不足的問題,但對比鄰近地區/國家而言,就明顯缺乏遠見。以新加坡為例,城市的規劃發展主要由國家發展部之下的市區重建局(Urba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主理。該局在今年初就訂定發展藍圖,目標在四個新發展區內,合共開拓六百五十公頃地下空間,將交通樞紐、步行街,甚至油庫等設施放置於地下空間內,以釋出更多地面空間作社區設施發展。對比香港現時仍在 「紙上談兵」階段的地下空間發展,新加坡已陸續將交通設施、行人步道等放置於地底,並逐步建設成相連的網絡;有關部門亦正研究將電力、水務、垃圾處理等公用設施遷至地底,以減少這些公用設施對居民的影響,並騰出更多空間發展住房及社區設施,以改善社區環境。在發展及善用地下空間優勢方面,新加坡的發展步伐明顯遠超本港。

當然,本港亦有規劃地下空間發展的例子,例如觀塘市中心重建項目,就計劃將整個集體交通運輸中心放置於重建區的地底,目的是創造低污染的地面空間;而西九文化區的發展亦有類似規劃,將行車路放置於文化區底下的大型地庫,地面空間則用作發展大型藝術及文化設施。上述兩個發展項目同樣是希望善用地下空間作 「人車分隔」規劃,但與周邊地區連接的規劃則有待改善;更重要的是,兩個發展項目皆歷時超過十年,但同樣到現時為止仍然未完成,進度極其緩慢。

我想指出的是,發展地下空間需要長遠而全面的規劃,而並非如政府當局現時的做法一樣,在多個分隔的地區作獨立發展。因此,我認為本港的地下空間發展可循兩個方向出發:其一是善用現時正進行規劃發展的新界新發展區項目,及早進行可行性研究,以將部分厭惡設施,如垃圾收集處理站、污水處理等設施置入地下空間,以騰出地面空間作康體設施、綠化空間等,讓新發展區變得更加宜居。其二,就是配合舊區重建的工作,由政府主導整區規劃發展,主動將地下空間的使用納入舊區重建發展項目之內。就以九龍城的大型重建項目為例,當局可考慮以四通八達的 「地下步行街」貫通重建區域並連接周邊地區,為社區提供額外的商用面積,讓九龍城的特色街頭飲食文化得以保留。如此,未來居民甚至能夠用雙腳,由當區步行到啟德及土瓜灣,這不就正正符合全世界推廣 「步行交通」的大趨勢?期待當局能認真考慮。

陳凱欣: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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