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又被稱作 「圖章」 ,古稱 「璽」 。東漢劉熙撰寫的《釋名》曰: 「印,信也。所以封物為信驗也。」 許慎編著的《說文解字》: 「印,執政所持信也。」 所以傳國要玉璽印,皇帝詔策、官爵任免、命令發布、通關邊防都要用印,私人交易往來合契、書畫落款也要用印。
印章的出現和使用,一般認為始於春秋戰國之間。先秦及秦漢的印章多是封好簡牘時使用的。古代用簡牘寫好信,用泥封好結繩的地方,再把印蓋在封泥之上,防止他人隨意拆開,也是收信人驗信時查看的憑據。而官印又是行使權力的象徵。隨着簡牘被紙帛所取代,封泥的作用也就沒有了。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印章範圍擴大為證明當權者權益的法物,為當權者掌握,作為權力或者官職的標識。秦以前,無論官、私印都稱 「璽」,秦統一六國後,規定皇帝的印獨稱 「璽」,臣民只稱 「印」。秦時,皇帝用印多以美玉刻成,並飾以龍紋及虎形印紐,故又稱為 「玉璽」。蔡邕《獨斷》中載: 「天子璽以玉螭虎紐。古者尊卑共之。秦以來,天子獨以印稱璽,又獨以玉,群臣莫敢用也。」及《說文解字》: 「璽,王者印也。」
到漢代,官印中始有 「章」及 「印章」之稱。漢代也有諸侯王、皇太后的印章稱為 「璽」的。將軍用印,一般都不稱 「印」而叫 「章」,故漢印中比較特別的是 「將軍印」。用於軍事行動中因需要而臨時任命將軍,並以刀在印面倉促鑿成印章,故稱之 「將軍印」。
唐以後,皇帝所用的印章稱 「寶」。因為當時「璽」與 「死」近音,於是改稱為 「寶」。唐至清沿舊制而 「皇」、「寶」並用。印章根據習慣在民間還稱為 「印信」、「記」、「朱記」、「符」、「契」、「押」等等。
印章用朱色鈐蓋,除日常應用外,又多用於書畫題識,逐漸發展成為中國特有的藝術品之一。古代多用銅、銀、金、玉、琉璃等為印材,後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後盛行石章。
傳世的古代璽印,多數出於古城廢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戰爭中戰敗者流亡時所遺棄,也有的是戰爭中殉職者遺棄在戰場上的,而當時的慣例,凡在戰場上虜獲的印章必須上交,官吏遷職、死後也須把印綬上交。其他在戰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製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也被流傳下來。
經過數千年的發展,在當代,印章仍有巨大的實用性與藝術性。正式的政府公文上,或是藝術創作,依然有着印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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