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出生於八十年代,與家人同住上海街的唐樓,閒時與弟弟走到附近的小販檔光顧,買小吃、玩具甚至衣服等,樣樣都是 「平靚正」,相信這也是大多香港人的集體回憶,但昔日的時光或許往事只能回味。當時香港從事小販行業的人數高達30萬人,其後經政府整頓街道並設立發牌制度後,迄今只剩下5千多固定攤位及流動小販牌照。
為期5年的固定小販資助計劃,已於今年6月結束,在4,330名固定攤位持牌小販中,有854名合資格小販向食環署交回牌照,以換取特惠金賠償。照道理八百多個牌照理應可全數撥出作重新分配,但最後可供申請的固定牌照只有423個,原因為何?局方竟以「風險較高不宜設置攤檔」、 「理順排檔區整體布局」、 「預留作其他遷置需要」為由,扣除部分攤位不可作申請。固定小販牌就這樣慘被削半,令人不禁懷疑政府此舉有 「陰乾」小販行業之嫌。
筆者早前於立法會上建議政府,就小販牌照供應減半提出可行方案,研究在新市鎮及選擇性較少的區域設立固定小販排檔區。正如慈雲山區,8萬人的社區中只有屬於領展的慈雲山街市獨佔市場,居民往往要 「焗住買貴餸」,即使大幅加價也只能肉隨砧板上,加上選擇少之又少,這絕非居民想要的。就我們所見,廣東道街市、花園街等都是固定小販排檔區,提供食物類的濕貨及乾貨,功能就如街市一樣,可讓市民有更多選擇。
其實增加排檔區也並非難事,當局更可有系統地管理,就如社區墟市試驗計劃,在社區內營運墟市,特別在較偏遠的新市鎮,如天水圍、東涌,可解決居民跨區買餸的問題,這足以證明社會對發展小販墟市的需求。只可惜政府口說沒有陰乾,但身體卻很誠實,對建議採取拖字訣的態度。
其中,政府考慮對新一批發牌設5年營運期,以增加小販供應流轉。試問一下,每5年就有可能失去牌照,如此苛刻的條件,根本無法吸引新人入行,最後都逃不過行業式微的命運。筆者曾聽到很多販商分享,他們大多出身基層,有小販牌後可小本經營生意,養活一家幾口。試問一下,如果5年的營運期後,未能繼續經營,難道又要重新另覓工作嗎?
現時小販牌照僧多粥少,只有在不持續減少小販數目的原則下,重發更多小販牌照才是出路。政府必需要認真審視現時小販管理政策,制定長遠策略。在提供基層消費選擇的同時,又可為市民提供就業機會,何樂而不為呢?
何啟明:立法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