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至關重要 修例加強業主責任

江玉歡 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在十二月十一日三讀通過《2024年消防安全(建築物)(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通過後,對原有的《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下稱條例)作出多項修訂,將有效提升舊式大廈的消防安全水平。

是次的修訂涵蓋幾個主要方面,當中包括:

  1. 消防當局可安排將消防安全指示在土地註冊處登記。過往,消防安全指示的登記並無既定準則,業主及物業買家難以掌握資料。修訂將特別有助物業買家清楚知道,擬購入的單位及大廈的公用地方有否受制於消防安全指示。
  2. 如單位或大廈有消防安全指示或符合消防安全指令尚待完成,單位的買家必須在買賣成交日後的三個月內就物業轉手知會消防當局。
  3. 修訂亦要求消防當局須向公眾公布有關消防安全指示、命令及封閉令的資料,包括受影響大廈及單位資料、命令的遵從情況等。資料將上載至消防署的網站。任何處理物業的人士,將可一目了然,準確知悉物業是否受制於消防指示或命令。
  4. 《條例》亦將妨礙業主立案法團遵從消防安全指示及符合消防安全令定為罪行,任何人士若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阻礙法團進行工程,最高可被判第三級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5. 《條例草案》最重大的修訂之處,是賦予政府權力進入舊樓進行消防設施的改善及向業主追討執行當局進行工程的費用(包括監督費、物料費等)及不多於費用的百分之二十的附加費。

在法案委員會的會議上,我非常關注消防當局進場進行工程的費用問題。《條例草案》需為業主提供實質的幫扶,而不能對市民構成沉重的財政負擔。這次修例容許政府的授權人員「進場代做」「先付後追」。這也引出了另一個重要問題:政府是否考量過有足夠的消防公司代辦相關工程?條例草案通過後,政府入場會否推高相關費用?在法案委員會中,消防當局多次表示市民無需擔心費用問題,政府容許合資格業主申請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工程費用大概每戶攤分一萬多元(以約有六十户攤分相關費用計算),若政府提供六十個月免息分期付款,最後每戶每月祇需支付200多元。我希望當局能確保相關費用不會對小業主造成過重的財政壓力。

除了費用問題,消防項目顧問和持牌承包商的質素和監管亦同樣重要。鑑於不時有市民投訴消防項目顧問及承包商質素參差,我亦建議當局在網站上清晰披露每一幢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大廈進度及工程狀態,讓所有受影響的業主能隨時掌握情況。此外,對於那些不符合標準的承包商,消防署亦應有相應的紀錄與監管機制。

妥善維修和保養樓宇固然是業主的責任,然而,現時對於業主的要求來自眾多機構與部門,包括屋宇署、消防署等等。有不少業主反映,時而有屋宇署要求驗樓,時而又有消防署要求遵辦消防指示,交叉重疊的要求令小業主們無所適從。因此,除了今日修訂消防安全條例外,期望政府全面檢討、綜合安排關於大廈管理的指令,或設置合理的時限告知業主需要遵辦的事項。

許多業主向我反映,眼下的各項維修費用已對小業主造成相當沉重的負擔。即使政府提供多種补贴,但始終「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要由納稅人埋單。長遠來看,當局必須審視並控制維修費用,明確羅列各項維修項目的指標性定價,以減少市場上的隨意定價和不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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