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建議粗疏 業界無所適從
除了美容業人士不滿政府計劃規管醫療儀器,一些政黨也對建議有保留。民建聯就召開過記者會,反對政府「一刀切」將美容儀器納入為醫療儀器規管,認為當局應該在銷售手法和規管發牌制度等方面,為美容業界製定獨立監管制度和全面的發展政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解釋,全港有大約6000間美容院,若要請6000個醫生駐場可謂不切實際,反映政府的建議粗疏,假如就此立法,會令業界難以生存,因而造成美容院結業潮,業界約6萬名從業員的生計將受到影響。
葛珮帆認為,美容業需要受監管,但不是純粹將美容儀器納入為醫療儀器,她要求政府收回建議,重新進行諮詢。
美容儀器代理商:四級制建議跟國際做法相反
據了解,政府的建議包括將用於美容用途的醫療儀器風險水平分為四級,並於推出市面之前向衞生署註冊。美容儀器代理商Maggie指出,按照政府的四級制建議,第一級為風險最高,第四級為最低,這跟國際採用的分級方法剛好相反,造成混亂。
另外,本港目前就美容儀器設有自願性登記系統。Maggie表示,她曾經想把某款美容儀器向醫生出售,於是進行登記,但發現所遞交的文件並不適用,經常被打回頭,可見美容儀器根本無法登記成為醫療儀器,而一旦登記了作醫療儀器,只有醫生才能用,「當局說順利的話3個月就做到(成功登記),但我們弄了6至8個月都打回頭,那麼最終可能要大半年至一年才做到,到時儀器新都變舊。」
Maggie批評,在這樣的登記註冊系統下,再加上儀器使用者守則,對美容從業員和供應商的打擊重大,「如果美容老闆不買儀器,或者買了不能用,我們如何做生意呢?我們不反對將美容儀器註冊登記,但一定要設計一個專為美容儀器規管的機制去做。」她強調,美容儀器和醫療儀器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系統,但政府卻用醫療儀器的思維來管制。
食衛局長:繼續與各持份者討論
食物及衛生局副局長陳肇始表示,當局並不是要規管美容業,或者以醫生取代美容師,只是希望透過相關登記註冊制度保障市民安全。她指,計劃規管的15款醫療儀器多數用於非醫療用途,亦會設立過渡期,而對於部分建議具爭議性,引起業界回響,她表示理解,而當局會繼續就此與各持份者展開討論。
15款美容儀受管 醫學組織稱刻不容緩
根據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公開的討論文件顯示,政府委聘顧問就20款用作美容用途的醫療儀器進行風險研究,建議使用管制分為四個級別:類別I、類別II、類別III和類別IV,規定首三項的使用者必須為註冊醫護專業人員,或受到註冊醫護專業人員在場監督,或已透過政府認可的培訓計劃接受使用該儀器的相關培訓。文件列出當中15款特定醫療儀器的使用管制(見表)。
粗略估計,全港市場上有合共4萬款不同型號的醫療儀器,當中一半是風險程度低的一般醫療儀器,其餘的風險程度分別由中至高。
對於政府的規管建議,本港5個相關的醫學組織認為是刻不容緩。這5個組織指出,等離子換膚屬於高度入侵性,還有其他具二氧化碳激光換膚等功能的高強度激光,以及機械人植髮,都應歸類為必須由註冊醫護人員使用。至於具改變生物功能的儀器,如非侵入性消脂的冷凍溶脂儀器,則應歸類為更嚴謹的規管類別。
15款擬受使用管制儀器
須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 | 須有註冊醫生在場監督下使用,或已完成政府認可相關培訓課程人士 |
大腸水療法、激光(第3B級)、激光(第4級)、高強度聚焦超聲波、微波、電容式單極射頻、植髮儀器 | 冷凍溶脂、紅外線、強烈脈衝光、發光二極體、微針、等離子、射頻儀器(單極或雙極)、全身冷凍療法 |
資料來源:食物及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