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非票務收入 紓緩巴士加價壓力

對每天乘搭巴士上班、上學的市民而言,車費不是抽象數字,而是日積月累的生活開支。面對巴士公司的加價申請,社會不能只在 「加多少」 之間拉鋸,更要追問:除了向乘客加價,還有沒有其他出路?

作為立法會議員及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筆者尤其關注乘客的承擔能力,也重視巴士服務能否持續、穩定。營辦商需要應付營運成本及新能源轉型投資,但若收入長期主要依靠車費,成本一升,壓力便容易轉嫁乘客。要打破這個循環,必須從收入結構及制度安排著手。

筆者日前發表《巴士不需再大幅加價!非票務收益及專營權優化》倡議書,核心並非要求巴士永不加價,而是讓營辦商在加價以外,有更多維持服務及投資的選擇。

非票務收入不應只限於車身廣告。巴士網絡、車廠設施及維修技術,本身具有可善用的價值。短期應優先擴大成熟、低風險的項目,包括廣告、品牌合作、售賣機及智能櫃,並在不影響營運下,出租剩餘泊位、檢驗位置,以及提供非專營車輛維修服務。政府應簡化及標準化同類項目的審批,讓零散收入形成較穩定的支援。

新能源轉型亦不應只有支出,更可創造收入。部分車廠充電設施已有日間對外開放的經驗,可在巴士充電及出車優先的前提下,訂明開放時段、剩餘容量、安全、收費及維修安排。有足夠容量的設施,可逐步提供商用車充電、新能源維修、電池檢測及技術培訓,提升基建使用效益。

中長期則可審慎探索能源管理、合適的通訊及數據設備等附屬用途。不過,開源不能只列項目,更須完善制度。充電、配電及多層車廠涉及長期投資,政府應按用途配合土地安排,並在專營權續期或項目授權時,釐清成本、合理回報、資產使用及交接條件,而非單純延長專營權。

增加收入之餘,更須確保乘客受惠。營辦商收回合理成本、取得合理回報後,因公共土地、設施或政策授權產生的額外收益,應透過清晰機制,用於票價緩衝、服務改善及必要基建。同時須加強帳目透明度及關聯交易監管,防止成本留在專營公司,收益卻流向關聯企業。

政府亦應設跨部門單一聯絡窗口,同步協調運輸、土地、規劃、消防及能源要求,避免可行項目困於繁複程序。

必須強調,車廠、總站及交匯處首先是公共交通設施,不能為開源而犧牲服務、安全及營運需要,更不應全面商業化或地產化。改革的目的,是把非票務收入由零散生意變成有規管、有回饋的制度,讓公共交通創造的價值,真正回到服務、惠及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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