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壁堅:教師質素該如何把關(一)

報道指有60名教師於10年間因涉及性罪行案件, 而失去註冊教師資格,教育界人士指出現行學校指引並沒有規定教師涉及性罪行必須通報家長,引起部分人士憂慮家長的知情權不足。

筆者認為這情況不必過分憂慮。如果有教師涉及性罪行案件,一般學校的處理辦法,都是會先將該名教師停職,可杜絕教師與學生之間的溝通與交流,保障學生的利益;另外,學校一般會將相關情況與涉事的家長通報,讓有關人士得悉案件的進展,能保障家長的知情權;至於應否將有關情況通報全體家長,筆者認為如果案件還未定案,不應通報與所有家長,始終香港的司法制度是無罪推定的原則,萬一該名教師最後被判無罪,反而會影響該老師的前途。定案後才通報全體師生及家長,是較為恰當的做法。

這案件引申的另一問題,教師質素及註冊該如何保證。現行做法是由教育局把關,針對擬註冊教師的案底和相關刑事記錄來決定是否給予教師資格。教師質素保證並不只針對教師是否有刑事記錄,而是教師的教學效能、對現行教學潮流的掌握、行政工作的處理等等,這些很大程度上是由各間大學的教育學院把關,各院校並無一致的知識、能力與價值觀的標準。再者,教師註冊是終身制,過程中並不需再考核,故此能否持續保證教師的質素,頓成疑問。

吳壁堅:香港教育工作者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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