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暉:高鐵行李的法治迷思

廣深港高鐵香港段通車,行李要求按照內地高鐵的標準,可是卻與航空公司不同,因而出現部分乘客行李超標的現象。面對這個問題,內地和香港的處理手法大不相同,前者是人治,後者重法治。

內地工作人員的做法是,只要超出不多,就隻眼開隻眼閉,通通放行。香港工作人員卻比較認真,稍有超出,都「執正嚟做」,要乘客換港鐵提供的紅白藍袋裝行李。有乘客為此甚為懊惱。

在這件事上,內地明顯執法不嚴,可見法治並不成熟;香港則依足規例,法治行之有效。可是有人也指責港方過於死板,沒能靈活變通,因為他們認為高鐵的行李限制是一條不合理的規定:有什麼理由在天上飛都沒問題,在地上坐高鐵卻超標?

從這件事,我們看到,法治社會並不是每項條例都是好法,有可能出現不合理的法例,甚至惡法。這個時候,依足法例,就可能帶來不便,甚至造成不良後果。

我們也看到,人治雖多受指責,但在某些情況,卻的確比法治靈活。遇上不合理的條例,固然可以按程序修改,可是卻會花費時間,招惹爭議。這時候,執法沒那麼嚴格,隻眼開隻眼閉,似可暫時解決問題。當然,這也可能會動搖法治基礎,有帶來混亂之虞。

看來,人治與法治,似在兩難之間。而要法治行之有效,立法就必須審慎周到。

童暉:學研社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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