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怕判囚失參選資格 黃之鋒阻清「佔」認罪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現「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涉嫌於2014年10月阻撓警方在旺角清場,違反高院禁令而被起訴「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案件於7月6日開審,黃之鋒認罪。
黃之鋒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旺角佔領區禁制令生效後,黃之鋒曾五次經過現場視察情況,但沒有直接參與佔領。黃之鋒未來打算參選立法會選舉,若被判刑超過三個月,將會令他的希望粉碎。
根據法例,任何人被裁定干犯任何罪行而被判囚逾三個月,以及不得以罰款代替,在五年內將不合資格參選和當選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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