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基本法是香港主流價值觀

最近看到了網上文章,批評《基本法》教育應重視價值觀,暗貶《基本法》精神和內容,輕視《基本法》是特區「一國兩制」的框架。其實,坊間對《基本法》很多誤解,也有一知半解的,是源自基本法教育斷層,未能普及化和根深蒂固,致使部分沒有法律基礎的年輕人在表述時,以為把詞彙的位置對調、寫得模糊點便以為自己「也」懂得《基本法》,必須根治不健康的心態。
近年,社會經歷泛政治化和情緒化,政客提出了脫離法律框架的政治訴求,部分只是因應個人意願的說法,而欠缺法律根據,於理不通,於法不對,正因如此,制度和法律被衝擊,價值觀變得模糊。
當務之急,是普及基本法,以重塑法治權威。筆者認為,普及《基本法》,不宜只停留在嘉年華會或叫口號的階段,必須向學生灌輸有系統的《基本法》教育和向社會大眾普及《基本法》,可從解讀《基本法》條文着手,把內容生活化,並把《基本法》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同時權威人士可釐清坊間對《基本法》的錯誤解讀,大眾才能重新領悟《基本法》的精髓。
《基本法》是「一國兩制」之本,刻畫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之間的關係,也列明特區居民責任和權利。回歸已近二十年,《基本法》的成功實踐確實賦予了特區的獨到之處,但仍存在操作上的挑戰,普及基本法將是法治及時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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