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組方案 你問我答

根據政府提出的完善地區治理方案,新一屆區議會將採取「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地方直選及當然議席」混合模式,同時採取「雙議席單票制」,以及資格審查制度。在新方案下,新一屆區議會和以往有什麼不同麼?普通市民還可以繼續參與投票嗎?以下逐一回答大家的疑問。

問:區議會改組方案按照什麼原則進行?

答:今次方案是按照三個原則進行:第一,國家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第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第三是充分體現行政主導。

問:新一屆區議會如何組成?

答:議員總數為470名,與現屆的479名相若。其中,委任、間選和直選比例約為「442」,即委任議員有179席,地區委員會有176席,直選則有88席。另加27名當然議員。

問:區議會議席如何產生?

答:179個委任議席由行政長官按地區區情、用人唯才原則委任;176個間選議席由18個地方行政區當區的地區分區委員會、地區防火委員會、地區撲滅罪行委員(三會)以全票制選出;88個直選議席分成44個區議會選區,以雙議席單票制由地區選民選出。27名當然議員由當區新界鄉事委員會主席擔任。

問:區議會主席由誰擔任?

答:區議會主席會由當區民政專員出任,以體現行政主導。

問:區議會參選人有提名要求嗎?

答:地區委員會界別及地方選區參選人,均須獲當區「三會」每會各3名委員提名;同時,地方選區參選人還要獲得該選區不少於50名選民提名。

問:參選人需要通過資格審查麼?

答:為了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將引入資格審查制度,通過三個渠道進入區議會的區議員都需要通過資格審查。政府將成立「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擔任主席,並由2至4名官守成員和1至3名非官守成員組成,審核議員是否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政府,有需要時可參考國家安全委員會意見。

問:怎麼監督區議員表現?

答:政府會設立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監督區議員的工作。市民可以就區議員的工作表現向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作出投訴,民青局局長會啟動履職監察制度,對區議員工作進行調查,並按調查結果及建議對有關區議員作出處理。

問:區議員薪酬待遇有改變麼?

答:區議員酬金、雜項開支津貼、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等,都會維持與現時相若的水平。現時區議員每月薪金為 36,710 元,以及每月 8,310 元的「雜項開支津貼」、每月約 4.8 萬元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額」。

問:除了改組區議會,政府還有哪些強化地區治理的新措施?

答:政府日後會強化地區治理架構,加強政府在地區治理工作上的高層領導和統籌力度。具體措施包括:第一,成立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由政務司司長主持,領導地區治理策略、政策、措施;第二,現時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將重新定位改名為地區治理專組,以統籌指揮各個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取代原有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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