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朗豪坊通天梯意外 工程人員認罪罰6千

旺角朗豪坊「通天梯」突然倒行導致多人受傷事故,案件於12月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之一、朗豪坊駐場電梯工程員盧國林承認一項沒有確保自動梯工程妥善進行罪名,被判罰款6000元。
控方指,據定期維修檢查紀錄,通天梯曾在本年2月9日、2月23日、3月9日、3月23日曾接受四次定期檢查。但朗豪坊閉路電視顯示,該四日都無人維修或檢查通天梯。辯方為58歲的盧國林求情稱,事發時,被告需一人打理朗豪坊共47條自動梯。被告當時可能要處理「急症」而沒作例行保養維修,希望裁判官考慮他工作量予以輕判。
案發於今年3月25日下午約四時半,朗豪坊「通天梯」在運送約120名乘客從四樓到八樓時,突然停止運作並溜後,導致18人受傷。機電工程署事後發傳票,控告承辦商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工程師馬兆麟及盧國林。奧的斯及工程師馬兆麟否認控罪,押後至明年3月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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