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音樂噴泉覆核 梁凱晴須付22萬訟費

過去7年,觀塘海濱音樂噴泉項目至少三度被泛民阻撓,動工中的工程更曾因為觀塘區議員梁凱晴等提出司法覆核阻撓而煞停。惟上月底梁凱晴一方未能申請法援打官司已撤回申請,並須付22萬訟費。正當外界以為工程終於可復工之際,泛民的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卻聲言,將在區議會提出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民政總署行政失當,令項目再存隱憂。

泛民拖足7年 變政治角力場

2019年區議會再換屆後,由泛民主導的第六屆觀塘區議會,在去年初一開會便再次借音樂噴泉項目炒作,要求暫停由上兩屆觀塘區議會支持通過的觀塘海濱音樂噴泉工程。惟由於工程已於2019年9月動工,民政事務總署以尊重合約精神為由,拒絕區議會要求。

按照計劃,音樂噴泉原預計可於2021年第2季竣工,惟其後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及東九龍社區關注組成員鍾健華提出司法覆核暫緩工程,令工程一度煞停,但隨後他們又突然撤回申請。高等法院最終於去年12月30日下令他們支付22萬元訟費。

▲梁凱晴及鍾健華一度以司法覆核阻撓工程,但其後又撤回申請

撤覆核後 或換人再司法覆核

不過泛民仍然死心不息,觀塘區議會主席蔡澤鴻聲言,經諮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會就早前民政總署拒絕讓區議會查閱工程合約內容,到申訴專員公署投訴,並計劃於今年首次會議上討論及表決。

他揚言,若署方最終仍然拒絕有關要求,有可能會動用區議會名義再次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意味著去年5月起已被迫停工至今的工程有可能再被延誤,工地繼續被圍封而重開無期。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回覆時指出,今屆區議會多次要求政府提供音樂噴泉項目工程合約文件的全部副本,該署先後於去年1月、3月、7月及8月四次回覆區議會,指說明項目工程合約的其餘部分,因涉及商業機密同資料,政府作為有關工程合約一方,有責任保密持有涉及商業機密及資料的合約內容,政府因而未能提供有關文件。

發言人續指,若申訴專員公署日後就工程合約一事進行調查,或事件進入法律程序,署方將按照一貫程序配合調查或處理。

▲觀塘音樂噴泉被泛民多番阻撓,拖足7年

小資料:屢遭阻撓 耗費巨額行政成本

政府在2013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出「社區重點項目計劃」,希望給予各區議會一筆過一億元撥款,推展地區的利民項目。當時,觀塘區議會經諮詢地區後,希望能增加觀塘海濱長廊的特色,建議興建造價約5000萬元的音樂噴泉,向市民提供「親水體驗,令海濱花園設施更多元化」。

自此,民主派就一直借音樂噴泉挑起政治事端,部分原本支持議案的泛民觀塘區議員更變臉聲言反對有關項目。 2015年5月,觀塘民政處將草案提交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指有調查顯示逾半市民支持有關項目。惟胡志偉為首的泛民卻質疑該調查,並以融化工程為「小白象」阻撓撥款;至2018年,以區諾軒為首的泛民,再借局方修訂提交的設計改動未獲區議會同意為由,第二度阻撓工程。

而在此之前,泛民不斷「拉布」,已拖累觀塘音樂噴泉造價略增2%,達4970萬元,另外每年需額外增加約180萬元政府經常開支,白白耗費工程費用以外的巨額公共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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