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明:重整校本管理方針 責任在於教局

近年,本港不時發生學校行政失當事件,同時在缺乏獨立溝通、投訴機制的情況下引發不少混亂的情況;及至早前亦發生一宗類似的事件,而且多日以來仍在社會持續發酵,並對 「校本管理政策」的疑慮推至一個高位,無他,此政策致令教育局以獨立、靈活、自主為由,對學校一切的內政放任不管,以至諸般陋弊叢生。

觀乎現時 「校本管理」政策的實施情況,實為教育局造就無為的態度,以此作不干預校政為理由,令政策出現多種漏洞;事實上,自主靈活不代表無政府狀態,局方眼見諸多弊漏亦無動於衷,教人情何以堪。

事實上,教育局對於這個問題實責無旁貸,惟局長接受傳媒訪問時僅提到,對於早前發生的事件,局方只會在最終結果與校內部分人的意見有出入,才會視乎情況介入,而且強調今次調查委員會的可信程度高,但無就社會熱議的論調作什麼驚天動地的言論。

為此,筆者早前就教育局的角色上與教育工作人員總會召開記者招待會,要求教育局重新檢視自身的監察角色,正視 「校本管理」政策引申出來 「諸侯割據」的局面帶來的缺失。若要重整現時部分學校因「放任」而叢生的問題,首要任務是教育局應作監管角色,定時檢討,並就現有體制作出相應調整,繼而從投訴機制着手。局方應改變現有的投訴方式和渠道,並建立一個獨立於校長、法團校董會、辦學團體的機關,處理關於前線教師的求助。

雖說,在 「校本」宗旨下對學校下放相應權力,令他們得以自主、靈活而獨立;然而,教育局亦應負起最大監察的角色,實施相關相互溝通、投訴機制的指引,並應直接處理有關各教職員在人事、聘用、待遇上的求助。其實,最好的做法是考慮為處理教師問題設立專責部門,由相關人員接聽求助熱線、會見老師、調查小隊三方面組成,確保投訴機制獨立。

如果,局方認為開設獨立機構對他們來說是件苦差,那麼,筆者建議他們應從法團校董會方面入手,事關校董在學校充當相當重要的角色,故局方應加強有關培訓,除了現時的校董培訓課程,實從實際層面進行培訓,更切合《教育條例》、《教育規例》或《資助則例》,讓學校各個層面均得到全面、公平發展;同時設立定期開會檢討校政的機制,應增加開會次數,由現時一個學年內最少三次會議改為達標數字,並將每次開會的會議紀錄上呈教育局。

說到底,推動任何政策的前提下並無一個所屬的領導角色,便容易出現 「群龍無首」的情況,推動時更會鬆散無序。故此,教育局實應重新檢視自身在校本管理政策下應扮演着何等角色和戲分,如何重整政策引申出的紕漏。

何啟明: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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