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啟明:升降機安全問題價低者得非出路

香港雖然貧富懸殊嚴重,但有些方面有錢人與無產階級的差距卻不是那麼大,例如每人每日只有24小時,又例如大家每日都要乘搭升降機,面對同一樣的風險。

近日,數宗升降機意外導致有人傷亡,這些突如其來的意外,可謂意料之外,亦可能早已潛伏於我們身邊。香港現時有約7萬部升降機,而其中有3萬8千部的機齡已超過20年,而其中近3千部,機齡已達到50年以上;而這7萬部升降機之中,有84%,即約5萬8千部由私人法團或管理公司管理,由承辦商跟進維修,受機電工程署618章《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監管。

升降機的維修貌似權責清晰,理論上各個持份者都有例可依,但為何升降機的安全仍然惹人關注?在外國,甚或乎在亞洲,數十年歷史的升降機仍然能安全運作,比比皆是,因此如果將安全問題歸咎於外國品牌比亞洲品牌質素好,是簡單而懶惰的說法;要深究香港升降機安全的問題,我認為要先從私人管理的5萬8千部升降機着手,了解行業及管理上遇到的問題,才能提出合理的建議,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啟明現為立法會議員,亦是藍田三個居屋屋苑的區議員,對升降機的維修保養招標過程有一些了解。居住於私人大廈、居屋或租置屋邨的居民均知道,無論您親身出席業主大會也好,或者授權別人出席也好,每兩年或數年續期升降機的維修保養合約,是業主指定的動作。不過,有別於屋苑的清潔及保安合約,業主面對升降機的保養似乎有着更嚴重的選擇困難症:因為升降機的狀況好壞,比起清潔和保安更難被觀察,更需要依靠承辦商的專業意見,以及管理公司的分析比較;小業主可以做的,要不是在同一樣的條件下,選擇較便宜的承辦商,就是交由原廠管理。因為假設在原廠的保養下,零件供應應該更充足,技師亦應該更熟悉這個品牌的升降機。

不過,在《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的規定下,其實升降機的零件市場應該開放,已經沒有技術欄柵;據業界的情況,當一個新品牌進入香港,約十年後 「獨門」技術已被技師消化,當中沒有技術差別;有差別的,只是技師能否盡責維修。有些業主為求得到更大的保障,亦會不惜工本,為升降機購買 「全保」,希望利用金錢解決問題,但究竟 「全保」能否確保升降機安全?啟明認為仍然有所不足,因此提出 「標書3大錦囊」,希望機電署向法團及管理公司作出指引,確保升降機的基本安全。

何啟明: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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