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子倫:「組合屋」定位需準確

林鄭月娥上任短短三個月便推出了多個紓緩香港住屋問題的方案,亦對不同建議持開放態度,可看出現屆政府的決心。日前,社聯提出了新構想,以「組合屋」作為過渡性房屋,協助正在輪候公屋的低收入人士。
「組合屋」顧名思義是把預製組件以「砌積木」方式建造的房屋,最快一天便可以組合好。只要有合適的地方,短期內能大量增加房屋供應。這是一個好建議,但定位必須準確。
首先,租金應該低於市場。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資料,2017年7月,新界區40平方米或以下的住宅,每平米租金為300元。假設一家「組合屋」為20平米,月租6,000元,租金跟租住「劏房」差異不大。論居住環境, 「組合屋」也不一定較佳。這樣「組合屋」還有什麼賣點嗎?倘若要吸引目標客戶群,租金應比市價折讓四到五成,即每月3,000至3,600元,以低廉的價格作招徠。
另外,社區配套必須做好。筆者猜想部分「組合屋」會建於較偏遠地區。政府應該作長遠考慮,在那些地方建設一些公用設施,評估開發那些區域的可行性。不過,更重要的是建立起公共交通工具網絡,畢竟目標客戶為上班族,否則只會令大部分人卻步。
正確定位的「組合屋」相信能有效改善低收入人士的房屋問題。可是,政府必須以公平的原則分配,這樣才能避免增加社會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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