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公屋安達邨去年中開始入伙。競爭事務委員會8月14日突然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控10間經房屋委員會批准「駐邨」的裝修承辦商,涉嫌合謀定價「分餅仔」,違反《競爭條例》,要求審裁處對有關公司施加罰款。
競委會在入稟狀中指出,房委會曾指示承辦商不可以「分餅仔」,但安達邨一期於去年6月入伙前,涉案10間公司在地盤舉行開工儀式,並抽籤分配各層裝修工程。其後,10間公司按協議各自承辦三座公屋每座四個樓層的室內裝修工程,向住戶提供四個不同類型單位的劃一裝修套餐價。根據協議,各公司不能招攬不屬於自己「獲配」層數的裝修生意,即使接到有關生意,也要轉介給已協議的公司。
競委會收到投訴舉報後,終於揭發事件。今次亦是《競爭條例》2015年底生效後,競委會第二次向審裁處入稟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