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周末及公眾假期,不少團體都會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表演,對附近的居民造成嚴重滋擾。5月24日,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提問時指出,當局在2014、2015及2016年接獲有關旺角行人專用區的噪音滋擾投訴數目,分別為636、729及1232宗,當中2016年與2015年相比,急增了68%。
雖然投訴增加,警方就旺角行人專用區的噪音滋擾作出的檢控,在過去五年只發出18張傳票。至於被定罪個案,過去五年只有2015年一宗,被告被判罰款500元。2016年尚待審理的案件只有4宗。
政府認為,違反《噪音管制條例》第四及第五條的最高罰款為一萬元,現時按法例以傳票方式作出檢控的做法,對造成噪音滋擾的人士具有一定阻嚇力,故沒有計劃修改有關法例。